国家对再生资源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
1、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及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已被取消。 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用废旧物品可免征增值税。
2、各个地方为了增GDP或财政收入,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入外部企业至开发区或经济园区,通过财政补贴给予企业一些优惠政策,补贴比例按企业对地方的贡献度(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大小,30-95%甚至更高,但贡献度的额度有一定的要求。
3、免税政策:根据财税[2008]156号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以及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等货物,可享受免税优惠。此外,污水处理劳务也纳入免税范围。
4、年起,财税政策开始调整,取消了一些免税政策,明确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需缴税,但个人销售自用废旧物品免税。增值税退税政策在2009年和2010年间实施了先征后退政策,并对退税条件有具体要求。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给予了税收优惠,直至2021年。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行动计划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能源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动力。能源供应和安全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新世纪以来,我国能源发展成就显著,供应能力稳步增长,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节能减排取得成效,科技进步迈出新步伐,国际合作取得新突破,建成世界最大的能源供应体系,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2020年我国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方针和重点任务,部署推动能源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这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行动纲领。《行动计划》指出,能源是现代化的基础和动力。
年6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4〕31号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该《行动计划》分总体战略、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主要任务是:增强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优化能源结构;拓展能源国际合作;推进能源科技创新。
我国使用的能源以煤炭为主。煤炭是我国的第一大能源,占全国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的70%以上.我国是世界上煤炭产量最多的国家。
光伏太阳能发电卖给国家是不是骗人的扶贫政策
不是。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光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清洁能源,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必要的污染,因此被多方看好,农村的居民也逐渐接受了光伏发电这种新的发电形式。国家的大力支持是光伏发电在农村迅速发展的动力。
当然不是骗人的了!随着环境和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光伏太阳能发电作为一种绿色、清洁的能源形势,被国家支持的力度也不断加大。自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将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定为0.42元/度后,此外全国各省份在此基础上又陆续推出了当地补贴政策。
都是骗人的。我所从事的就是太阳能光热及光电应用。太阳能发电,成本太高。以5KW太阳能电站为例,其初期投入成本在36000元左右。这笔投入对于农村贫困户来说 拿得出来吗?还有投资回收,如果没有国家补贴,至少二十年(包括期间的设备维护,关键是蓄电池的更换)太不合算了。